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8-6-2 15:57:00 来源: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 编辑: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文件精神,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双语教学水平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国家级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2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名额及范围

    2008年度国家将评审10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30个名额支持创业教育,鼓励高等学校开展创业教育探索,面向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

    2)20个名额支持软件工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限“示范性软件学院”申报;

    3)20个名额支持文科基础学科教学和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限“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申报;

    4)15个名额支持生命科学与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限“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申报;

    5)10个名额支持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限有理论经济学博士点的普通高校申报。

    6)5个名额支持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限政法类本科院校申报。

    2008年我校共有3个申报名额。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将《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附件2)于6月20日前交至教务部教研办 。

    联系人:范丽萍 吴文艳

    联系电话:88385011

    E-mail: jwbjyb_401@126.com或通过OA发送

    请各学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此次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08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2008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08年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