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办、班级:
由于2008届一部分本科毕业生中仍存在因差几个学分,而无法按期毕业的情况,因此,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毕业前给这部分学生一次课程清考机会。为了做好本次课程清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前申请课程清考的基本要求
按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毕业总学分的要求减去本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后,其所差学分在7学分(含7学分 )以内的学生可以申请清考。本学期正在修读的课程和考试已及格的课程不得申请参加清考。
所申请清考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7学分。
二、毕业前清考审核程序
1、教务部通过教务部网站公布具有清考资格的学生名单,学生在
2、各学院于
3、教务部对申请清考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后予以公布。
请申请清考的学生密切关注教务部网站有关清考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毕业前清考考试安排
教务部根据参加清考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考试日程。清考时间初步定在2008年7月中旬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届本科生毕业前清考课程审核登记表
附件2:2008届具有清考资格的学生名单
教 务 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