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共青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08-5-26 11:04:20 来源: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 编辑: 访问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推动新形势下的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共青团中央决定实施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规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密结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新变化和共青团工作的新实践,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推动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再上新水平,多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努力为促进新形势下的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实现新发展服务。
    
二、课题研究重点
    
着眼于推动共青团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创新,重点研究共青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重点研究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重点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重点研究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伴随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所取得的新发展新经验。
    
三、课题的类别、资助和申报
    
团中央2008—2009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分为委托研究课题和规划研究课题两类。
    1
.《课题指南》中带标识的是团中央委托研究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并被立项的,团中央将对研究工作的开展予以指导,并根据研究需要给予每个课题组15万元人民币资助。研究成果在结项时被评为优秀的,将受到表彰和推介。申报此类课题未被立项的,将自动转入规划研究课题的立项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将被确定为规划研究课题。
    2
.《课题指南》中未带标识的是团中央规划研究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并被立项的,团中央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经费资助。在课题选题、设计论证及研究力量配置上特别优秀的,经评审后也可列为委托研究课题并增加经费资助。规划研究课题在结项时研究成果被评为优秀的,也将受到表彰和推介。
    3
.《课题指南》中所列条目大部分只规定了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并非正式选题,课题组可自定具体的研究题目。在《课题指南》以外自选课题申报并被作为委托研究课题或规划研究课题立项的,享有同样相关待遇。
    4
.每个课题组只能申报1个课题。有条件的课题组可以同时申报2个课题,供评审立项时优选。
    5
.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9份,其中1份原件,8份复印件)。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611日。课题指南、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附件2
    6
.申报的课题经评审立项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1年。

附件1.doc

 

附件2.doc

                                                    
科研处 校团委
                                                
○○八年五月二十六日